2012年09月28日
摘錄自2012年9月27日中國環境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無論污水、廢氣、垃圾還是污泥,都是可能引發環境問題的污染源。從污染當量看,污泥的問題並不比垃圾小,甚至可以說,這種汙水處理所形成的濃縮物質,其污染程度有時候可能比垃圾的危害還要大,因為污水中的污染物絕大部分被濃縮在污泥中,因此污泥對環境所產生的危害看似更為隱蔽,實則更直接、更難治理消除。
美國研究發現,157種分析物被證明存在於污泥中。雖然隨時間、地點、生活水準的差異,污泥構成變化極大,污染物的構成也會有很大不同,有的可能會在環境的可承受範圍內,然而市政污泥是城鎮汙水污染物彙聚、凝縮之集大成,其構成十分複雜,可能具有已知全部類型的環境污染物: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持久性制藥污染物、多環芳烴、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環境外來物質等。此外還有大量的病原菌、病毒等,甚至還可能混入核廢物(放射醫學)。
污泥不加任何處理的棄置、不合理的處置都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不可恢復的破壞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