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設置沼氣綠能中心 減輕污染排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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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設置沼氣綠能中心 減輕污染排放

2012年11月07日
摘錄自2012年11月6日自立晚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推動設置「沼氣綠能中心」,以減輕畜牧廢水污染,兼收能資源循環利用。計劃補助地方政府規劃、設計經費,預計5年內能有2處沼氣綠能中心完工運作,將畜牧糞液變黃金,朝環境經濟共榮目標邁進!

環保署指出,至今(101)年5月底止全國養豬數達617萬9,735頭,集中於彰化以南6縣市,飼養地區涵誘井n部自新虎尾溪以南至二仁溪等6條重點河川。

為減輕河川污染負荷,該署自99年底推動「清潔養豬綠能產業」省水減污計畫之豬廁所設置,至目前已完成約1萬5,000個豬廁所(相當於改善37萬5,000頭豬之糞液收集),雖已達成源頭減量、豬糞固形物有效收集、水污染有效防治及改善畜舍環境、提高育成率等多面向目標,但後端傳統之三段式畜牧廢水處理法仍面臨挑戰,其中好氧活性污泥單元需耗費大量能源,厭氧消化過程中溢散之沼氣,如未妥善收集處理將對全球暖化造成威脅。因此,環保署將進一步推動設置「沼氣綠能中心」,讓養豬廢棄物及廢水處理,由源頭減量向能資源再利用,更為邁進。

在近一二十年中,因科技的發展及對能源需求之迫切,國際上已發展出不同之思維模式,禽畜糞液不再當廢棄物處理,而是視為生產再生能源之珍貴原料。以「沼氣綠能中心」處理禽畜糞液,產生的沼氣純化後用途多元:可售予工業、民間直接使用,當車用燃料,搭配發電機組發電,以熱交換系統回收殘餘能量供熱製冷,另厭氧發酵的最終殘餘物沼液、沼渣還可以作為土壤改良劑及肥料還用於田,具氣、電、熱、肥等多元經濟價值。目前世界各主要畜產國家(丹麥、英國、德國、澳洲及紐西蘭等)在「沼氣綠能中心」之開發與應用領域已掌握純熟技術且行之有年。

環保署表示,為協助引進國外經驗技術,以具有自償性的營運模式,設置沼氣綠能中心,已於本(101)年10月3日發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禽畜糞液沼氣中心設置營運作業要點」,補助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輔導之營運團體進行「禽畜糞液收集系統與營運模式(含財務計畫)之規劃、沼氣中心設施之概念設計及細部設計」。環保署預計5年內國內可完成2處以上之沼氣中心設置。

未來結合政策工具及經濟誘因,要求沼氣中心鄰近區內所有畜養戶糞液納入沼氣綠能系統,不僅有效去化畜牧糞液、確實改善河川污染,具「省水減污、資源循環、節能減碳及生態保育」多元環境效益,產生之純化沼氣更附加「氣、電、熱、肥及碳權交易」之多元經濟效益,將開創更高之環境經濟共榮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