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臨提 環保署雲縣不互指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立院臨提 環保署雲縣不互指責

2012年11月06日
摘錄自2012年11月5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月5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與雲林縣政府不得再針對六輕污染物排放量爭議刊登廣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雲林縣政府日前針對六輕污染物排放量議題,各自在平面媒體刊登廣告表述立場。環保署長沈世宏到立法院報告「102年度預算各項歲入歲出之法律授權依據及101年度各項預算執行率」並備詢,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與雲縣府不得再針對這項議題刊登廣告;如果環保署、雲林縣府仍未獲共識,委員會將召開公聽會,釐清兩造爭議。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歐珀質詢時表示,社會已很混亂,應理性溝通,從未看過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登廣告互罵。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也說,環保署登廣告只是逞一時之快,增加中央與地方政府對立,千萬不能再有這種行為。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林世嘉質詢沈世宏,花多少錢登廣告?沈世宏答詢時表示,共花新台幣50萬元。沈世宏認為,政府應有誠信,不能在公文上說謊,只有刊登廣告才會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