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不在籍 盼核四公投延年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藍推不在籍 盼核四公投延年底

2013年03月07日
摘錄自2013年3月7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今天說,搭配不在籍投票立法,核四公投可延到12月底舉行;民進黨團說,不應延後公投時程。

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宣布,正面接受核能四廠停建公民投票檢驗。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核四廠所在選區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慶華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布核四公民複決案主文與理由書建議。

賴士葆表示,公投提案將按程序連署,希望跨黨派立委支持。如果順利成案,立法院院會最快可在4月中、下旬處理,後續進展端看朝野互動,在野黨是否提表決或協商,國民黨團都尊重。

他說,黨團願意支持任何有助提升公投投票率的做法,如儘速推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立法,但因內政部推動相關作業需要時間,不在籍投票最快12月才能上路,核四公投可配合延到年底舉行。

不過,民主進步黨團幹事長潘孟安說,國民黨原訂8月底前要辦核四公投,就應如期舉行,不應把不在籍投票當作延後公投時程、消耗反核民意手段。

公投法規定,立法院對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認有進行公投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投;中選會公告公投案成立後1個月起到6個月內舉行公投。

公投過關須經「雙門檻」,包括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