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規劃2030年的氣候及能源政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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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規劃2030年的氣候及能源政策

2013年04月01日
摘錄自2013年4月1日新頭殼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歐盟所訂定的3項主要氣候和能源政策目標,將在2020年達到預定期限。就目前看來,歐盟的各項政策都在計畫中。距離2020年仍有7年的時間,但歐盟委員會並不滿意目前所設定的目標,開始規劃下一階段,至2030年所必須達成的氣候保護以及能源政策。

根據德國之聲3月28日報導,歐盟能源委員會成員歐廷格(Günther Oettinger)表示,歐盟在2020年所設定的3項主要目標,就目前看來很有希望達成其中2項:減少二氧化碳(CO2)排放量20%,和增加再生能源比至20%;而第3項目標,減少20%能源的使用,則仍然需要努力。但歐廷格相信,第3項目標也有機會達成。

歐盟委員會並不滿意此結果,認為能源政策和氣候保護需要更長時間的計畫。目前看來,委員會將延續這 3個主要的目標至2030年,歐廷格說現在還未確定二氧化碳至2030年的減少門檻,但應該會高於30%。另一重點是,必須確保歐盟內能源足夠供應家庭、企業以及工業使用。這也是委員會的擔心所在。

歐盟各國在訂定能源政策上,仍是以國家為單位,而非全歐盟地區。例如風力發電主要的困難在於風力的不穩定性,歐廷格建議將歐洲的電力網絡連結在一起,這樣可確保整體的風力發電提供穩定、基本的電力輸出,畢竟,總會有某地區的風力發電正在運作。

然而,投資綠能產業非常昂貴。許多歐盟國家並無強烈的意願投資這些高耗費的能源計畫,尤其是歐盟正處於金融危機中。歐盟氣候變遷顧問赫德高(Connie Hedegaard)認為,對於能源發展和氣候政策無動於衷,將會付出相當大的代價。「氣候變遷的影響將會越來越大;在此同時,歐盟地區對於能源進口的仰賴也越趨嚴重。對歐盟來說,建立一個節能、低碳、減少環境傷害的經濟模式並不單只為了環境保護,更是必要的經濟政策。」

赫德高說,投資綠能產業,意味著提供工作及經濟成長。歐洲不應停止扮演綠能發展的火車頭,否則其他國家將會後來居上。即使是中國,在忽視氣候變遷政策多年之後,於最新的 5年計畫內,提出和歐盟相似的目標。她說,「無論今天誰投資了綠能產業,未來將在經濟上佔有一定的優勢。」

歐盟委員會這項意見已經開始發酵。來自於德國綠黨的歐洲議會委員托門斯(Claude Turmes)表示,希望委員會可以提出更清楚明確的能源目標。他認為,「將再生能源比重提高至45%是有可能會達成的。」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的安德森(Jason Anderson)則認為,委員會對於氣候政策的野心不足。他說,「假如不能阻止全球氣候的巨大變遷,則我們所擁有的經濟、社會、環境都將一一失去。」另外,歐盟工業發展委員會委員勒爾(Herbert Reul)表示,終於歐盟將氣候與能源政策和企業的競爭力連結在一起。他說,「要增加企業的競爭力,需要明確的氣候及能源政策支持。」

歐盟委員會明白這項訊息釋出,將是公眾對於個議題討論的開端。他們希望歐盟所有公民、企業、官方當局都能夠投入這項2030年計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