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替悠活開方便之門? 當年公文曝光 內政部放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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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替悠活開方便之門? 當年公文曝光 內政部放行

2013年05月08日
摘錄自2013年5月8日自由時報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悠活案延燒多日,業者不斷強調當年合法性,但一份2002年的「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紀錄明白指出,當年國家公園境內仍有三處可興建旅館的遊憩區用地,業者不願申請卻堅持在萬里桐地區蓋「集合住宅」,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為此研提「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增列容許設置旅館之條件(草案),主持會議的內政部次長林中森當年同意試辦。

對宛如特許式的草案,當時與會的恆春鎮長林金源(已故)痛陳︰「悠活位在鄉建用地,部落的人之前表示該業者偷放廢水,對生態破壞極大,晚上吵得附近居民不得安寧,建議鄉建用地以住宅、安寧為主。」仍無法推翻當時鄉建用地允設旅館的試辦決議,地方戲稱是「悠活條款」。

會議紀錄中,當時的恆春鎮長林金源對鄉建用地變更使用規定,曾慷慨陳詞,會議紀錄中清楚寫著:「恆春人對國家公園住宅區開放旅館之設置,感到痛心,國家公園已有遊憩區旅館用地之規定,為何業者不在規定之遊憩區內設置,而要以一部分違章破壞生態環境,使我們極為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