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水質污染 江蘇首次「環保約談」四縣級政府負責人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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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水質污染 江蘇首次「環保約談」四縣級政府負責人

2013年06月04日
摘錄自2013年6月3日人民日報江蘇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13年前3個月,太湖流域水質頻繁出現異常現象,15個斷面共計28次水質異常波動,次數幾乎是去年一整年波動次數。水質突發的異常肇因於養殖、種植企業以及無證經營的洗桶、塑膠造粒企業(作坊)違法排汙,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穩定,化工企業違法傾倒等活動。

近日,江蘇省環保廳首次約談水質波動頻繁地區,包含江陰、張家港、丹陽等市(區)政府的負責人,要求兩個月內完成排汙達標整改。今後政府負責人被「環保約談」機制將在每次突發重污染事件後啟動。江蘇省環保廳蘇南環保督查中心主任程煒表示,從督察結果來看,張家港、江陰、武進三地完成整改,但丹陽問題仍然嚴重。丹陽市的聯豐溶劑包裝廠非法從事化工廢桶清洗業務,還在繼續非法生產。

對於期限之內未達整改要求者,程煒表示,將以「掛牌督辦」、「區域限批」等機制制裁。掛牌督辦由環保廳和監察廳聯合推動,半年內如果掛牌督辦不完成,將直接將案件交給紀委和監察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