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林園三輕違法試車 環局重罰50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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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林園三輕違法試車 環局重罰500萬

2013年07月04日
摘錄自2013年7月3日自由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市環保局稽查發現中油林園三輕廠(現已更名為中油六輕)5個製程未經許可即逕行試車,並造成工安意外,昨依空污法重5百萬元。環保局長陳金德強調,中油林園三輕製程,若再發生未取得操作許可及同意前逕行試車「偷跑」等違法行為,不排除停業處分。

中油林園三輕廠進行設備管線測試,在低溫下將乙烯、丙烯等原料輸入管線,測試前先以氫氣讓管線暢通,5月底包商以氫氣進行吹驅作業後,卻發生殘餘氫氣閃燃工安意外,造成3名工人灼傷送醫。

環保局當時稽查時,僅查出有氫氣殘餘,未發現中油將乙烯、丙烯等原料輸入管線測試。直到最近民眾夜間檢舉三輕製程廢氣燃燒塔產生噪音及廢氣異常排放,環保局派員稽查才發現中油未經操作許可同意下就逕行試車。環保局主秘張瑞琿說,中油將乙烯、丙烯等原料輸入設備測試管線,辯稱是「預試車」,但參照環保署解釋及審閱美國石油協會(API)之規範,這項管路洩漏測試工作就是試車。

環保局表示,依空污法申請者經主管機關同意始得試車,中油林園三輕各項新建工廠,屬於空污法公告列管應申請許可的污染製程,雖依法取得設置許可證,但相關製程依法未經取得操作許可前,不得操作、試車。

環保局查出中油三輕廠至少有5項製程未經許可即逕行試車,因違法事證明確,認為情節重大,共開出5張罰單合計裁罰5百萬元。

陳金德強調,依照中油三輕的環評承諾事項,健康風險評估結果致癌風險高於可接受範圍,工業局必須協調林園工業區相關廠商向環保局提出削減許可排放量申請,才會同意試車及操作許可;在工業局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及林園工業區工廠降載減排尚未確認之前,環保局無法同意中油三輕投料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