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7日
摘錄自2013年8月6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今天宣布加嚴噪音管制,時段區分在晚上部分提前、夜間部分延後,明天起上路,晨間跳舞運動者使用擴音器應注意音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指出,近年噪音陳情案件居高不下,是各類陳情件數首位,民國98年起,案件數已突破5萬件,其中有9成以上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或無法量測,實際稽查處分率僅8%,顯示噪音管制標準與民眾感受有落差。
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這次噪音管制標準主要修正重點有:調整噪音管制區時段區分方式、加嚴噪音管制標準值和新增風力發電機組專屬噪音管制標準。
為了使噪音管制區符合民眾生活作息,謝燕儒說明,在調整噪音管制區時段部分,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住宅、文教風景區為主),晚上管制開始時間從原晚上八時提前到晚上七時,夜間結束時間從清晨6時延後至上午7時。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住商混合和工業區為主),晚上管制開始時間從晚上8時提前到晚上7時。
此外,也加嚴噪音管制標準,謝燕儒說,過去噪音陳情案以住商混合區第二、三類管制區陳情案件數最多,這次也加嚴工廠、娛樂場所、營建工程等噪音標準3分貝,擴音設備除第一類管制區夜間外,都加嚴3分貝。
謝燕儒舉例說明,若在上午6時20分量測早晨做操運動的擴音器為58分貝,修正前量測結果符第二類日間標準60分貝,未來稽查若設施音量不變,會因時段調整後該時段屬夜間,加上第二類加嚴3分貝,夜間標準值為42分貝,量測結果就會超過管制值,需限期改善。
環保署預估,噪音管制時段區分調整後,預計將提高稽查處分不合格率15%以上,減少多次陳情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