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8日
摘錄自2013年8月7日新頭殼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監察院7日針對核一廠核燃料池連3年多持續漏水達2萬毫升,及燃料池儲存量不足,甚至大修時,還無法放置退出的燃料棒,以及2014年起將陸續滿池,無法繼續貯存等,對台電公司提出糾正。
監院指出,該燃料池滲水迄今3年多,但台電對於滲水的原因仍未查明,其雖已採取防滲漏的修補塗裝、管制樓板清理作業用水及加強維護保養頻度等因應措施,惟核種檢出情形也未見改善,且其滲水量有逐年增加之勢,核有違失。
令人驚訝的是,監察院還查出,台電為因應用過核子燃料池即將貯滿,曾於1987年委託美國太平洋西北國家實驗室完成「用過核子燃料貯存管理計畫」研究案,對於用過核子燃料中期貯存方式,究竟應採取乾式或濕式貯存進行評估,但該研究報告竟遺失迄未尋獲,無法確知當時選定乾式貯存技術的評估過程,僅能由該公司於1994年委請泰興工程顧問公司完成的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對新建用過燃料池替代方案之載述,推定早期選用乾式貯存之原因,相關作業未盡周妥,核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