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萬長:重新檢討產業、能源政策 | 環境資訊中心

蕭萬長:重新檢討產業、能源政策

1997年12月16日
摘錄自1997年12月16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因應「聯合國氣候變化綱領公約」所達成協議,對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做出全球性管制,行政院長蕭萬長15日指示行政院各部會重新檢討或加強執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政策,經濟部並應重新檢討國內產業結構與能源政策,農委會則應設定目標加強植樹造林與森林管理。

蕭萬長並表示,我國應擬定具體策略,設定合理減量目標。行政院決定於1998年上半年舉行全國能源會議。蕭萬長並指示「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在1998年5月底前報院討論。

環保署長蔡勳雄在會中點名東帝士七輕與燁隆煉鋼廠兩項計畫,其二氧化碳總排放量佔我國1995年能源部門排放量的24%,建議未來重大投資應將溫室氣體排放納入評估。

環保署以日、韓計畫興建二十座以上的核能電廠因應氣候公約為例,主張國內未來亦應提高核能發電比重。另外,因工業排放二氧化碳佔能源部門排放的52%,環保署也建議逐步限制鋼鐵、化工與水泥業等高耗能產業的發展,並鼓勵低耗能高產值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