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2日
摘錄自2013年8月21日新華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事故損失該誰賠償,污染治理該誰掏錢,在實際操作中一直是個難題。中國安徽合肥市環保局表示,合肥58家企業將試點俗稱「綠色保險」的環境污染責任險。未來,此「保險」將為污染賠償買單。從今年開始到2015年末,安徽全省試點企業將突破1000家。
合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一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基本是由污染企業和受侵害者進行協商,一些企業無力承擔賠償,不可避免地產生由政府為事故買單的情況。而環境污染責任險將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
合肥市環保局宣教中心主任夏雲起表示,有些保險公司為了降低它的風險,找一些專家對一些企業環境狀況做一些評估,提出來進行整改。它的推行有助于運用保險機制改變企業或個人「先污染、後治理」的發展模式。
此次合肥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強制要求包括採礦業企業等6類58家企業購買該險種。合肥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副局長姚迪說,企業投保以後,絕不等于將自己鎖進了“保險箱」,一方面,環保部門會要求保險公司在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加強對企業的服務和引導,同時企業必須照樣嚴格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一旦違法排污,必受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