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4年將徵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汙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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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4年將徵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汙費

2013年09月03日
摘錄自2013年9月2日新京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北京環保局「清潔空氣行動計畫重點任務分解措施」發表。2014年北京將對揮發性有機物(VOC)徵收排污費;從2015年起,未達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動力機械依法禁止在北京銷售和使用;力爭2016年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2017年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以內;研究制定徵收交通擁堵費政策,適當擴大差別化停車收費區域范圍。

揮發性有機物主要來自機動車尾氣排放、噴塗、石化、餐飲油煙排放等管道。此外,2013年還將調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汙收費標準。

業內人士表示,北京有望成為全國第一個對揮發性有機物徵收排污費的城市,其他城市未來將效倣。與VOC治理相關產業有望成為繼PM2.5治理產業之後,二級市場投資者關注的又一個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