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08日
摘錄自2013年9月6日 聯合報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塑六輕100年5月發生大火後,附近魚塭的魚隻陸續出現死亡,有16名漁民認為與大火排出的黑煙落塵汙染有關,向台塑求償1300多萬元,但雲林地院民事庭調查後,認為無法證明魚隻死亡與大火造成汙染有關,判決漁民敗訴。
提告漁民的義務律師李進勇說,漁民因繳不起訴訟費已放棄上訴,但此一判決仍是有一點突破,即漁民不用負舉證責任,並反轉台塑須負舉證責任,證明漁民受損害與大火無關。
李進勇強調,對於在空氣、水質中的有害物質是否會引發水產的大量死亡,不在現有環保法令的檢驗項目,台塑很容易根據現有檢驗項目結果,主張大火與魚隻死亡無關,面對未來,類似工安事件會層出不窮,必須修改環保法令,才能保障民眾權益。
法院依雲林縣政府及台塑六輕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於火災發生地點下風處,所做的空氣品質監測及水質檢驗,均符合規範標準,落塵量及多項化學物質等汙染數值,也並無明顯偏高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