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出台條例:公眾因大氣污染受害可索賠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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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出台條例:公眾因大氣污染受害可索賠

2013年09月27日
摘錄自2013年9月26日北京晨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市14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5日對《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二審,多項更為嚴厲的修改彰顯了治理空氣質量的決心。二審稿取消了罰款上限,還規定因大氣污染受害的市民可提出賠償。

此外,接到舉報污染線索但未依法查處﹔應公開的環境信息而未公開等擬可追究政府相關部門責任人刑責。

備受關注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二審稿在廣泛征求專家、代表、市民建議意見后,特別新增“公共治理”章節,對政府、企業、公眾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責任、權利、義務進行明確。與一審稿相比,二審稿共做出10項修改完善,從96條增至13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