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烏賊車 環署修法嚴謹判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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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烏賊車 環署修法嚴謹判定

2013年10月11日
摘錄自2013年10月9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空保處9日表示,為檢討檢舉烏賊車排放黑煙獎金發放衍生問題,將修正相關辦法以更嚴謹判定,預定於10月底前公告實施。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98年開始建立檢舉制度,鼓勵民眾檢舉烏賊車,檢舉成功者每件發放新台幣300元獎勵金。據環保署空氣保護處統計,101年檢舉數創下歷年新高,101年全台縣市受理檢舉成功有15萬件,有9成是因為二行程機車排放黑煙,由環保署與各地方環保局發出的檢舉獎金達4700萬元。此外,排名第1名的檢舉達人,更領走高達244萬9800元的檢舉金。

環保署空保處表示,現正研擬修正「使用中汽機車排放空氣污染檢舉及獎勵辦法」,明訂所有檢舉案一定要檢附佐證照片或影片為受理要件,以減少目前有的檢舉案未附照片或影片引發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