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路跑 環署祭罰則警告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彩色路跑 環署祭罰則警告

2013年10月18日
摘錄自2013年10月17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17日發函兩地市政府要求嚴格督導,要求主辦單位將汙染影響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建議兩市府可依廢清法、水汙法、空汙法、噪音管制法開罰。為避免各縣市作法不一產生困擾,環保署決定11月召集各縣市環保局開會,擬訂統一的處理策略。

林建輝表示,如果活動同時違反噪音、廢清、水汙、空汙等法令,各縣市政府可以依法令同時開出罰單,一旦多罪併罰,罰額可高達數萬至數百萬元。但其中罰金最重的土汙法,最高罰款金額達500萬元,但過去主要針對高汙染工廠累犯裁罰,彩色路跑若汙染土地是否會遭到重罰,必須視汙染程度而定。

林建輝表示,環保署已訂有「大型活動環境友善度管理指引」,針對民間團體、公司行號辦理每場次1000人以上活動,例如台中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平溪天燈節、墾丁音樂祭、新北市貢寮海洋音答祭納入管理。

另外,國外流行在人群中砸蕃茄、丟葡萄等活動,環保署表示,未來如有人引進國內,也將考慮列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