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製造噪音 海口市將罰款 | 環境資訊中心

住宅區製造噪音 海口市將罰款

摘錄自6月18日新華社海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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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常務會議16日審議通過《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9月1日起,在住宅區造成噪音污染的居民將被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其中包括:在住宅區使用高音喇叭、聚眾大聲喧嘩或敲擊器具造成噪音污染的居民,將被警告並處以200元以下罰款﹔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在已竣工並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作業造成噪音污染的,給予警告並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此外,隨地吐痰、便溺和亂扔廢棄物,以及在草坪和綠化帶內停車、堆放物品等不良行為都將被警告並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