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30萬 永光化學排強鹼水、廢氣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重罰30萬 永光化學排強鹼水、廢氣

2013年11月25日
摘錄自2013年11月23日自由時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縣府環保局22日在觀音工業區查獲上市公司台灣永光化學,違排pH值高達12.9的強鹼廢液、冒出濃度高達119.7ppm的廢氣,共罰款30萬元。

環保局表示,永光化學公司三廠的廢氣洗滌塔洗滌液,有pH值高達12.9的強鹼廢液,與操作許可內容不符,開罰10萬元,另有一處廢氣收集管線接合處破損,冒出濃度高達119.7ppm的廢氣,是標準值50倍,罰款20萬元,已要求永光化學公司在一週限期內改善,累犯將祭出停工處分。

另一方面,大竹分隊22日也在蘆竹新生路六百巷某民宅查獲公共危險物品,查獲1800公升的甲苯、4600公升的丙酮,在場的鍾姓男子供稱,他從高雄進貨,出貨給印刷電路板廠。

大竹分隊分隊長吳泰誠表示,甲苯和丙酮的性質類似汽油,規定不得存放超過200公升,燃燒的後果不堪設想,將罰2萬元到1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