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米混充台灣米 泉順糧商照遭撤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越南米混充台灣米 泉順糧商照遭撤

2013年12月12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11日公共電視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先前爆出以低價越南米、混充台灣米的泉順公司、11日被農委會撤銷糧商執照,創下國內首例。泉順出品的山水米等所有包裝米、即日起全面下架。

針對用越南米混充台灣米銷售的泉順公司,農委會下午做出重大決策,由於泉順公司從102年9月18號至今,大地情長ㄟ米、山水長纖米、台(梗)九號國家標準一等米以及山水鴨先知長糙米等4件產品,因違反糧食管理法第 14條規定遭裁處罰鍰,累計裁罰已達4次,因此,廢止泉順糧商執照,創下全台首例。

不過,據了解,雖然被撤了一張執照,但泉順公司家人加起來還有8張糧商執照。另外,針對苗栗縣苑裡鎮有4個有機米產銷班與泉順契作,農委會強調,這4班的有機米田間生產驗證資格,並不受泉順遭廢止糧商執照而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