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12日光明日報遼寧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根據去年5月至今年10月末的考核資料,遼寧省對空氣品質超標的省內8個城市開出天價罰單,合計罰款5420萬元,一時間在中國引起熱議:天價罰單究竟能不能突破「十面霾伏」,讓城市重現「麗日藍天」?
至今,已經有8個市收到了「環保罰單」,其中瀋陽市3460萬元、大連160萬元、鞍山780萬元、撫順160萬元、本溪20萬元、營口40萬元、遼陽500萬元、葫蘆島300萬元。
當然,也有人提出質疑。市民由能飛說,5000多萬元罰單,罰的是政府,而不是具體污染企業和個人,讓人感覺是「胳膊出毛病了給腦袋上藥」。政府又不是營利性機構,拿什麼去交罰款,最後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花納稅人的錢?所以,環保部門在治理污染時,既要對「市」,也要對「人」,板子要切實打在違法者的屁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