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20日
摘錄自6月20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9日修改法規,規定從6月30日起實施基地台檢驗制,首波目標放在共構、共站以及住宅區基地台,針對2006年底前新設的6、7千座基地台展開逐台檢驗。
NCC指出,過去新設基地台建置採取書面審查,只抽驗7%的基地台檢驗,未來新基地台都要經過逐台審檢,包括電磁波、建築法規、是否為違章建物等,獲准設立的速度將會比較慢,業者也不敢存有僥倖心理。
官員指出,全台行動通訊基地台共有4.9萬多台,根據5家電信業者的年度建設計畫,2006年底前將增設2萬座3G基地台,其中約有30%將優先查驗,根據日前公布的新設基地台分類標準,共構、共站基地台以及位於住宅區的基地台都必須全數檢驗,合格才能過關架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