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假實施辦法 教部環署研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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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假實施辦法 教部環署研議

2014年01月14日
摘錄自2014年1月13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3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與環保署,研議放空污假的實施辦法。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與專家學者及地方環團研議將PM2.5納入新式空氣污染指標,於今年7月以前公告實施期程。

目前空污停課標準為PSI超過400,地方政府即可自行宣布停課,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認為,此標準太過寬鬆,要求檢討修正現行作業通報機制及流程,另增訂PM10和PM2.5單一污染指標即可放空污假標準。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專門委員韓善民說明,待環保署訂出停課標準建議值,與環保署會商後,即會發布空污假實施辦法。環保署空氣保護處則表示,就目前所知,全球沒有一個國家放空污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