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排電鍍毒廢水 彰檢起訴10人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涉排電鍍毒廢水 彰檢起訴10人

2014年02月25日
摘錄自2014年2月25日聯合報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彰化縣電鍍業者涉嫌排放電鍍廢水,彰化地檢署24日起訴祥賀等6家業者及負責人張友堂等10人。檢方起訴對象,包括祥賀負責人張建雄、張友堂、藝松公司黃仁松、蘇振輝公司蘇振輝、蘇振維、新全發葉國勝、葉妻陳素花、啟耀公司負責人陳宗雄、膳旺工業社黃宏錞及廠長陳中和等10人。

業者從88年起就將電鍍毒水,排入彰化市、和美鎮的東西二圳、大竹排水,汙染農地面積廣達上千公頃。業者甚至約定好每天依不同時段輪流排汙,3家業者一天排放量就可高達130噸。去年9月初被環保署查獲排放汙水,業者僱工把暗管排放口封起,再合議分開時段分管排放,無視違法繼續排汙。

業者一再排放毒水,檢方依據刑法「妨害公眾飲水罪」、及水汙染防治法起訴六家業者等10人,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