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佔用國土 雲管處勸拆除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漁民佔用國土 雲管處勸拆除

2014年03月12日
摘錄自2014年3月11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看見台灣」紀錄片讓人重新省思土地保育,為保護濱海美麗的生態環境,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特別在公有土地周遭明顯處設置警告標示,公告禁止民眾進入與違法捕撈,為了在取締之前能先有段緩衝期,10日開會向七股、將軍、北門區漁民宣導,柔性勸導自行拆除工寮、船屋、定置網。

民眾進入公告禁止捕撈魚蝦藻類區域及違法佔用,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2、64條規定,處新台幣3千元至10萬元罰鍰。洪姓、吳姓漁民憂心說,沿海居民多為經濟弱勢族群,冒生命危險只為貼補家計,混口飯吃,希望不要趕盡殺絕。

觀光發展、生態保育往往與民眾生計衝突,雲管處長鄭榮峯說,維護生態與人民財產安全是政府首要的任務,雲管處展開巡查保育前,會先展開宣導期,等到適當時候,再正式公告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