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返港 廢棄物短少擬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漁船返港 廢棄物短少擬開罰

2014年03月13日
摘錄自2014年3月12日中國時報宜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海上作業的漁民為了方便,常將垃圾丟到海上,宜蘭縣政府環保局為維護海洋生態,制定「宜蘭縣漁船廢棄物清理回收自治條例」草案,11日經縣務會議審議通過,預估5月移請縣議會審議,如草案通過,漁船出港歸來後,列管廢棄物若有短缺將會開罰。

環保局長陳登欽指出,南方澳有退休船長曾反映,宜蘭漁場海床底層有很多瓶罐、網子等廢棄物,太平洋上也有隨洋流漂浮、多由塑膠組成的垃圾島,有鳥、海龜誤食,嚴重影響環境生態。

陳登欽指出,初步會將電池、保麗龍等物列入列管項目,若通過立法會再與漁民討論列管港口、廢棄物項目。頭城區漁會總幹事鄭讚福說,漁民海上廢棄物數量相當嚇人,地方立法「非常好,我很贊成!」他說,不只地方立法,中央應立法來維護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