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評估汙染場址 環團質疑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風險評估汙染場址 環團質疑

2014年03月24日
摘錄自2014年3月21日中央通訊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1日舉辦「土壤、地下水汙染整治場址風險評估結果研訂整治目標作業指引草案」公聽會,環保團體質疑健康風險評估能否真正反映汙染危害,反對草率制訂法案。

依照「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規定,當地被公告為汙染場址後,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整治計畫。環保署研擬「土壤、地下水汙染整治場址風險評估結果研訂整治目標作業指引草案」,規範需搭配的相關法令、程序。

看守台灣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保團體質疑,至今還沒有足夠的研究資料可反映健康風險與事實危害的相關性,應先檢討健康風險評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