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8年投入3.4億 為野生動物「擾民」埋單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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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8年投入3.4億 為野生動物「擾民」埋單

2014年04月11日
摘錄自2014年4月10日新華社拉薩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西藏自治區林業廳表示,2006年至2013年底,西藏累計落實野生動物肇事損失補償資金3.4億元,在保護野生動物的同時,也維護了受到損失的百姓利益。

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宗嘎說,近年來西藏不斷加大自然保護區建設力度,使野生動物資源儲量比20年前增長30%以上。隨著種群增加、活動頻繁,野生動物「擾民」事件頻頻發生,主要肇事者包括棕熊、黑熊、野牦牛、雪豹、岩羊等。

為此,2006年西藏自治區政府頒布實施了《西藏自治區重點陸生野生動物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補償暫行辦法》,政府對野牦牛、棕熊等國家和自治區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給予不同程度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