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食用油廠廢水超標 遭勒令停工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高市食用油廠廢水超標 遭勒令停工

2014年05月02日
摘錄自2014年5月1日聯合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環保局在鳳山溪流域追查汙染源,4月中旬夜間在流域內查獲2家被列管的工廠事業廢水出現超標情況,進一步稽查發現,從事食用加工用油製造的「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放流水超標,且在半年內連續3次被查獲,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屬情節重大,將處以最高罰鍰60萬元並勒令停工。

環保局局長陳金德指出,1年來鳳山溪流域列管事業,已有4家事業單位因廢水超標遭停工,全市目前已有近20家次停工。環保局要求相關業者改善廢水處理設施,避免污染河川影響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