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穎杰

  • 蔡穎杰/能源政策的環境面:以核產業為例

    蔡穎杰/能源政策的環境面:以核產業為例

    眾所皆知,核產業所帶來的重要環境問題,即為核廢料,尤其是核電廠所用剩的廢燃料棒。本文根據M.V. Ramana教授[1]之論述改寫,簡單介紹處置廢燃料棒的相關問題。首先,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在2004年對核廢料做出以下的描述「核廢料將會比人類文明存在更久的時間,並具有毀滅公眾健康與環境之潛力」(轉引自Ramana, 2019:22)。技術上,處理廢燃料棒有兩種途徑,第一種,就是深層地下儲存;第二種,就是所謂的再處理技術,把廢燃料棒當中的鈽與其他半衰期較長的元素分離出來,希望減短廢燃料棒的生命週期。第一種方法,深層地下儲存,就是把廢燃料棒放在適當的容器,以及找到合適的地質條件,一旦埋好之後,就封閉場址。第二種方法,就是把廢燃料棒裡面的鈽以及部份的鈾提煉出來,再拿去當燃料棒重新使用。先不論此技術本身的風險,廢燃料棒裡面沒有被提煉出來的剩下部分,依然是核廢料,需要處置,因此,嚴格說來,第二種方法並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