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走向未來 不靠違法美麗灣
日前台東縣長黃健庭投書三大報(連結請見文末),質問反美麗灣者,他的提問很容易回答。第一:初期招商,目前所有反對團體都沒有任何人知道。美麗灣依據促參法與台東縣府簽50年契約後,規模越長越大,從僅經營海水浴場到出現飯店,到房間數越來越多,原本大家的海水浴場逐漸變身美麗灣渡假村,原本的公共利益巧妙被扭曲為財團私利,縣府甚至協助美麗灣公司規避環評,先搶蓋了再環評,建物都蓋好了!縣府該把關而失責之處法院判決書裡清楚指責:台東縣府「遠甚於怠於執行職務」,縣府為何一味指責反對者對事件不了解、曲解事實。美麗灣一案不是是非模糊,而是經過司法論斷違法明確、清清楚楚的事件。第二:法院兩個判決訴訟結果為建照無效、環評結論撤銷。美麗灣飯店是沒有建照的違建,台東縣政府不拆,難道還要人民再打一個拆除訴訟?拆除是行政機關職責,無法清楚說明為何不拆的法規依據,除了包庇美麗灣公司,想不出其他原因。一般人的違建,政府也會從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