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污染:嚴重影響生活環境與國民健康
根據我國水污染防治法之定義,水污染(Water Pollution)係指「水因某種物質、生物或能量的介入,而變更其品質,致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者。」水污染之所以形成,主要是因為污染物未經過妥善處理就被排入水體,導致其污染負荷總量超過水體之涵容能力,影響其水質與水體之正常用途。一般的污染物來源包括家庭廢水、工業廢水、垃圾滲出水、畜牧廢水,或是因各種開發工程所導致的自然環境變動等。一般的河川湖泊均有自淨作用,因此當污水排入後,由於河川的稀釋與再曝氣作用,加上微生物利用水體內的溶氧來分解污染物,可以降低污染程度;但當污水排放量太大而超過其涵容能力時,水中溶氧將被消耗殆盡而轉變成厭氧狀態,而厭氧微生物進一步分解水中有機物時,即產生惡臭並使水顏色轉為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