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節電獎勵 每期至少省84元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新節電獎勵 每期至少省84元

2014年07月20日
摘錄自2014年7月18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鼓勵民眾節電,台電推出新版獎勵措施,用戶103年用電量較102年同期減少者,每期至少可獲得新台幣84元電費折扣,新制將於8月實施。

現行節電獎勵措施施行6年,主要以用戶原本應支付的電費為基礎,再給予一定比例電費折扣方式,但因用電多的用戶電費較高,造成用電大戶節電不多反而享受較多獎勵金,或造成節電量一樣,但獎勵金不一樣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為鼓勵更多用戶參與節電,台電設有「最低獎勵金」機制,只要有節電,即使節省1度電,每期(2個月)電費帳單至少就可獲得84元獎勵金。

台電表示,若依上述節電量乘以0.6元計算出來的獎勵金超過84元(超過140度)部分,則每度給予0.6元獎勵金。

此外,為照顧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身障家庭用戶,台電特別將其適用的最低獎勵金,提高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