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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

再生稻田區轉作可獲補助

2014年08月11日
摘錄自2014年8月9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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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農糧署鑑於中南部沿海地區第2期作再生稻與落粒栽培田區產量不穩、品質不佳,103年起不再受理相關栽培稻穀繳交公糧;只要轉作作物,可獲中央與地方補助。

相關轉作已推補助措施,他指出,農民轉(契)作作物,將給付每公頃新台幣2.2萬到4.5萬元轉(契)作補貼。

為鼓勵再生稻田區種植綠肥增進地力,除有助於提升次年第1期稻作品質,農民也可因此降低肥料成本,增加收益,此舉也可獲政府提供每公頃4.5萬元補助。

除中央政府有這些補助措施推出,他說,部分縣市也配合再生稻轉作政策,提供相關補助,例如台中市、彰化縣及雲林縣,分別針對轄內再生稻田區轉種進口替代、外銷潛力作物或翻耕者,補助每公頃5000到2萬元不等,以鼓勵農友配合轉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