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
摘錄自2014年11月7日中央社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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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7日表示,查獲盧佳食品使用的「天然石膏粉」,沒有食品添加物標示,經現場與「天然石膏粉」供應商確認,這項「天然石膏粉」為化工級硫酸鈣原料,不得添加於食品,還用洗腎用電解質液空桶裝仙草茶。
這波稽查共查扣了2公斤的石膏粉,以及46.8公斤的豆花。
衛生局表示,相關豆花與仙草茶產品,主要是銷往北部地區各地的小吃店與冰品店,其中還是以新北市為主。
全案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除了開罰新台幣24萬元以外,送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說,使用「血液透析濃縮液空桶」,原桶是用來裝洗腎前需使用的電解質液,這些電解質液也屬於人體必要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