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可交易 排放超量罰百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空汙可交易 排放超量罰百萬

2014年12月17日
摘錄自2014年12月16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台灣空氣汙染嚴重,影響民眾生活品質,環保署昨(15日)預告訂定「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計畫」草案,未來石化、鋼鐵、電力等業者須依照規定排放汙染物,如果排放量超過核定量,就要向其他工廠購買汙染差額,否則可依法開罰10萬到100萬元。

高屏地區管制空氣汙染源早在15年前就提出討論,不過因業者反彈聲浪大,一直延宕至今,近來各界終於取得共識。

環保署訂定的高屏空汙總量管制包括粒狀汙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四項。陳咸亨說,新制上路後,鼓勵業者更新廠房設備、減少排放量,例如業者原本核可的排放量為每年100公噸,經改善後,差額就可作為擴廠的額度或是出售。

為避免業者付錢買空汙差額,不願根本減少汙染源,環保署也規定,超出的排放量將會加成計算,例如多排放1公噸汙染物,就要從市場上購買1.2公噸額度來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