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新社區 「區段徵收」不宜再引用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開發新社區 「區段徵收」不宜再引用

2015年01月08日
摘錄自2015年1月7日公共電視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被民間團體痛批過於浮濫的「土地區段徵收制度」,內政部最近重新檢討,表明將來政府要取得相關土地、以區段徵收的方式配合辦理,這樣的內容「不宜再引用」,而且相關計畫要「從嚴審議」,學者也表達肯定。

從苗栗大埔張藥房遭到強拆,到桃園航空城開發徵收數千公頃土地,過去政府為了國家重大建設,以區段徵收取得土地,引爆政府搶奪人民土地的爭議,內政部經過半年討論,認為「不宜再引用」行政院民國79年的「函示內容」,未來「區段徵收」方式,不該是最優先、而應是最終開發手段,而且都市計畫要「從嚴審議」。

內政部會議結論,也提到未來辦理都市計畫,應參照桃園航空城計畫模式,開放民眾參與,盡量以保留建物為原則,以及「先建後拆」等原則,保障民眾權益。不過學者指出,儘管政府檢討區段徵收制度,但怕會轉向以「市地重劃」等其他方式來強取人民土地,必須密切監督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