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道路環評遭撤 環保署:尊重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淡北道路環評遭撤 環保署:尊重

2015年01月12日
摘錄自2015年1月9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淡北道路環評結果日前遭法院撤銷,環保署9日表示,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目前正詢問新北市是否續開發或願主動進入二階環評,待回覆後才會有進一步動作。

台2線竹圍路廊是淡水、北海岸進出台北市的連絡幹道,每逢例假常塞得水洩不通,新北市政府擬開發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簡稱淡北道路),該案於民國100年間有條件通過環評;但環保團體認為,開發位置鄰近淡水河紅樹林保留區,應進入二階環評,提出訴願要求撤銷環評結論。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2年9月4日判決撤銷,經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去年12月25日認為「審查結論出於錯誤事實認定或不完全資訊」、「與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進入二階環評要件相符」,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