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環境汙染 蘭州當局罕見要求中央企業整改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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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環境汙染 蘭州當局罕見要求中央企業整改

2015年01月13日
摘錄自2015年1月13日參考消息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1月11日報導,此前,蘭州當局公開斥責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蘭州石化分公司,自2014年8月以來發生的一連串造成嚴重污染的洩漏事故報導稱,蘭州石化已同意「立即」對有關問題進行整改,此舉實屬罕見。

這也是自1月1日中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生效以來,首次有地方政府因環境污染問題向國企巨頭公開發難。

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導,甘肅省蘭州市政府9日要求蘭州石化向全市人民道歉,因為該公司過去幾個月連續發生4起嚴重的空氣和水污染事故。

地方政府斥責國有企業實屬罕見,因為國企一般都是納稅大戶,對當地經濟貢獻很大。
據官媒報導,蘭州石化發表聲明說,該公司誠懇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批評,承諾將落實20餘項旨在監督旗下工廠及設備的新規。

這是自1月1日中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生效以來,首次有地方政府因環境污染問題向國企巨頭公開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