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不足半年 印尼廢止與中國漁業協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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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不足半年 印尼廢止與中國漁業協議

2015年01月28日
摘錄自2015年1月26日南華早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印尼政府表示將加大力度打擊外國非法捕魚,這次的目標是中國,印尼當局已經宣佈廢止去年10月與中國簽署的漁業協議。

該協議曾被指獨厚中國漁民,允許中國漁業公司以合資方式在印尼海域捕魚。

《雅加達時報》報道,印尼海洋漁業部屬下捕撈署署長尤索夫(Gellwynn Yusuf)23日表示,據該部有關條例,當局已經禁止所有外國漁船在印尼領海的大型捕魚活動,與中國的漁業協議也受到有關條例影響而必須廢止。

印尼海事與漁業部部長蘇茜去年曾表示,大型捕魚船在走私石油天然氣,偷稅漏稅,大規模捕魚等3個方面給印尼的經濟造成巨大損失。以大規模捕魚為例,為數眾多的大船大肆捕撈的結果,造成無法在深海進行捕撈作業的小漁船無魚可捕。大型捕魚船被禁止之後,小型漁船則可捕撈游到海邊紅樹林一帶的魚群,從而提高漁民的收入和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