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10日
摘錄自2015年3月9日自由時報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活化斗六市雲中街歷史建築群,雲林縣府文化處決定要長期委外經營,盼導入企業經營活力效率,共同創造產官民三贏的雲中街文創聚落。
雲中街歷史建築群興建於1937年前後,為日式木造宿舍群,其中八棟登錄為雲林縣歷史建築。文化處長劉銓芝表示,警察宿舍經整修,先短期委外經營,現已有文創聚落雛型。
劉銓芝指出,短期委外經營雖可活絡文化場域,但難有長期、宏觀規劃及發展,得標者也無法協助縣府維護管理或整修歷史建築,為了雲中街歷史建築群長期發展,文化處才希望引進民間參與營運。
文化處指出,雲中街歷史建築群委外範圍,包括8戶歷史建築及其周邊廣場腹地,可規劃為藝文、文資推廣或文化創意為主的創意性、公共性空間場域,經營期為20年,投資金額500萬元以上,必須提出經營定位及營運、整建、財務等相關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