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化工廠廠址土壤長期含高濃度的致癌物質,不應該通過變更地目使用--致環保署公開信函 | 環境資訊中心

新竹化工廠廠址土壤長期含高濃度的致癌物質,不應該通過變更地目使用--致環保署公開信函

2001年10月24日
作者:林聖哲 (加拿大溫哥華綠色文化交流俱樂部會長)

環保署署長與相關負責人:



主旨:希望貴署能嚴格督導,新竹化工廠廠址土壤長期含高濃度的致癌物質,不應該通過變更地目使用。



附件:柯建銘立法委員、台灣綠色和平組織會長林聖崇、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鍾淑姬、淨竹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高清波、交通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葉弘德教授。



頃聞(見以下附件新聞)新竹市都委會通過新竹化工設置倉儲批發業新建工程,由於新竹化工廠廠址土壤長期含高濃度的揮發性有機物,苯、甲苯與二甲苯等致癌物質,絕對不應該通過變更地目使用。



根據瞭解,煉焦爐於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之粒狀物、氣狀污染物、惡臭、有毒氣體,及其他易致癌之芳香族(PAH)碳氫化合物。在早期台灣地區計有五家煉焦業工廠,分別為台北市啟業化工、桃園縣及新竹市之新竹化工、苗栗縣之勵榮化工及高雄市之中鋼公司。經過行政院環保署加強管制後,目前煉焦爐僅剩中鋼公司尚在運轉,其餘各廠皆已歇業。



根據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我們努力的點滴"報告顯示:



1987年6月:參與新竹化工廠污染評鑑。

1989年5月:市議會質詢並督促市府執行新竹化工停工案。

1989年9月:舉辦「新竹化工廠公害」說明會。促使新竹化工煉焦廠停工。

1989年11月:揭發新竹化工煉焦廠致癌物污染土壤。(詳查1989年淨竹通訊)



個人於1989~1991年擔任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第二任理事長期間,協同清華大學、交通大學學者專家,深入該廠附近眷村,收集資料(詳查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1989年淨竹通訊),瞭解當地榮民長期遭受呼吸器官疾病病痛,以及癌症死亡的威脅。二十年來,新竹化工廠屢遭附近居民陳情不斷,環保機關除開單告發外,要求進行改善,兩廠亦皆投資進行污染改善工作,但因改善效果不佳,亦於1989年被勒令停工。



行政院環保署研究報告(陳永仁)證實,該廠附近眷村榮民長期遭受新竹化工廠嚴重污染,呼吸器官疾病,以及呼吸道與消化道癌症明顯增加,死亡病例也高達五十人以上。由於污染所導致癌症發生,經常暴露於致癌物之後約十五至二十年。這點可由煉焦或金屬廠與呼吸道癌病發生的時序來了解。五十年代,歐美各國各種化學物的產量大量增加,相對的,在七十年代其癌病就明顯增加。情況與該廠附近眷村榮民的遭遇,不謀而合。



公共衛生學者也表示,癌症已成為國人十大死因的榜首,國人生活環境暴露於致癌物質的危害問題應予重視,揮發的空氣污染物包括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多種對人體有害的物質,以苯的毒性最高,國際已確定苯為致癌物,對人體造血毒性、系統毒性、基因毒性,會導致白血病(血癌),並會引發染色體斷裂、姐妹染色體互換等基因突變現象。



德國的研究報告顯示,煉焦廠廢址變更使用為公園與住宅區後,發現兒童經常生病、畸型兒與日俱增、白血病例不斷上升。研究證實,該煉焦廠廢址的土壤與空氣,發現高濃度的揮發性有致癌機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曾經在1989年公共電視台播出。



依據成大環境工程教授林財富等為環保署和國科會做的研究,垃圾掩埋場散放的揮發性有機物以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均為有毒甚至致癌物)為主。掩埋場氣體會由土壤孔隙傳輸及外面土壤和住家。台南市城西里掩埋場一年釋出3萬公斤甲苯、8千公斤二甲苯。



頃聞(見以下附件新聞)新竹市都委會通過新竹化工設置倉儲批發業新建工程,由於新竹化工廠廠址土壤長期含高濃度的揮發性有機物,苯、甲苯與二甲苯等致癌物質,絕對不應該通過變更地目使用。



由於本案明顯危害公共健康安全,如果在一個月內沒有獲得合理解決,我等將向監察院,以及檢調單位提出檢舉。由於事關健康重大問題,希望貴署能嚴格督導,否則日後相關人員必須負起行政與刑法責任。(2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