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出招,市政會議通過石化管線總公司強制遷往高雄的自治條例,行政院高層官員表示「可修改財畫法,將汙染指標納入統籌款分配權重」,並認為這是解套的可行方案。根據財政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已有對高汙染設定權重指標。亦即,在計算分配各縣市基本建設經費時,當地工業就業人口數占全國工業就業人口的百分比,占有權數15%,而工業就業人口就變相反映出當地汙染指標。
政院官員表示,汙染指數如何納入統籌款的分配比例參數,包括空汙、水汙這些都有討論空間,但還需要多凝聚共識,仍未定案。為防堵高雄市政府,行政院昨三管齊下,除透過經濟部斡旋對話,擬定法律戰的攻防策略,再加上高雄市議會把關等三道防線。政院高層撂話「要擬定自治條例,不是地方政府說了算」,中央地方大戰一觸即發。
除了透過經濟部斡旋,政院也啟動法律攻防策略。祕書長簡太郎解釋,根據《地方制度法》26條,若自治條例涉及罰則,就要報中央核定;《地方制度法》30條也規定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有牴觸,應屬無效,從這兩項條文來看,行政院對於高雄市府的管線自治條例絕對有准駁權,中央在法律層面站得住腳。
據透露,經法務部門、經濟部等研商後,政院也認定高雄市府此舉有違憲法財產保障、經濟自由,也不符合企業自主,「有違憲、觸法」之虞。
政院官員並向高市府喊話,高雄設廠營運石化業者約31家,初估影響營業額達7000億元、員工數1.3萬人,希望市府再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