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柔佛河遭污染 州政府:禍首必嚴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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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柔佛河遭污染 州政府:禍首必嚴懲

2015年04月06日
摘錄自2015年4月5日星洲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馬來西亞柔佛州公共工程、郊區及區域發展委員會主席拿督哈斯尼指出,受汙染停水困擾的區域今日已陸續恢復水供,一家被認為是造成汙染的輪胎回收廠已被暫時關閉,州政府將會待化驗局報告出爐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哈斯尼指出,涉及有關事件的輪胎回收工廠已營運3年,之前未有發生類似事件;但基於昨日出現的問題,該工廠已經暫時停止運作,目前正在待化驗局檢驗結果並呈交報告,預計一星期內能完成。一旦報告出爐,證實是該工廠的疏失而造成,該工廠業者將面對法律懲罰,即可被罰款30萬令吉或監禁。

另外,為了讓柔州的集水區環境受保護,哈斯尼透露,州政府將在今年內,將州內的15個水壩頒佈在憲報上列為禁區。此外,柔州邊佳蘭煉油及石油化學綜合發展中心(RAPID)的生水供應計劃(PAMER)已在建設中,傳送生水的水管長27公里。有關計劃的道路建設工程預計耗資2億令吉,而生水供應的建設,則預計超過8億令吉;有關計劃相信在2017年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