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公有地種菜 國有財產局:需向國家承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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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有地種菜 國有財產局:需向國家承租

2015年04月21日
摘錄自2015年4月20日聯合新聞網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北市現有176塊閒置國、公有地開放民眾種植花草綠化,柯市府推動「田園城市」,想進一步打造為菜園,卻遭國有財產署和軍方反對,要求「只能綠化不能種菜」,讓田園城市計畫碰壁。

國產署表示,開放居民利用時,就清楚規定只能種植花草、綠美化,不包括種菜。蔬菜水果有經濟價值,若無償撥用國有地,恐有圖利種菜人問題;民眾向國家租地種菜需符合規定並付租金,台北市民也一體適用,不能有特殊待遇。

對此,國產署長莊翠雲表示,依規定無償撥用的閒置國有地只能進行環境美化,若種菜會讓種菜人獲益,不符無償撥用原則。

莊翠雲表示,國有地是全民資產,國產署須依行政院核定的國有地有償無償撥用原則,妥善替全民管理資產。民眾想在國有地上種菜,必須符合都市計畫相關規定,向國產署承租,不能無償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