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園雞場須部落同意 原民會將發函台東縣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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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園雞場須部落同意 原民會將發函台東縣府

2015年04月28日
摘錄自2015年4月27日自由時報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市新園部落反對業者新設大型養雞場,並已取得縣府核發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但原民處4月26日到現場明白指出,雞場預定地屬原住民傳統領域,任何開發行為須經部落同意。

新園里是原漢共居的社區,反養雞場已成不分原漢的共同行動,並在網路發聲串連,獲得廣泛迴響。

中央官員此行是應立委高金素梅之邀會勘,近200位居民綁頭巾表明抗議訴求;高金說,雖然這是私有土地,沒有法律上的文件說明是傳統領域,但從文化歷史上,都證明是傳統領域無誤,台東縣政府的原民處竟說是私人土地就非傳統領域。

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表示,依原基法,在傳統領域上的任何開發行為都必須取得部落居民同意,這處養雞場符合開發行為的定義,台東縣政府雖然已經核予業者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但盼後續的相關審查作業,必須遵照原基法,也就是業者必須先取得部落同意。因此原民會將會發函給縣政府,表明這項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