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01日
摘錄自2015年4月25日北京新浪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昨天(24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其中提到,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件,保險金額最高可賠付4000萬元。該辦法將從今年5月10日起正式實施。
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簡稱「環責險」),是以企事業單位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損害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保險服務供應商、保險中介服務機構、環境風險評估機構以及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工作相關的單位從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參保、理賠、風險評估等活動,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