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警獵殺保育動物「藏野驢」 判拘留及免職處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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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警獵殺保育動物「藏野驢」 判拘留及免職處分

2015年05月26日
摘錄自2015年5月25日中新網青海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根據民眾的指報,青海省海西州天峻縣調查人員對涉嫌獵殺國家瀕危保護動物的該縣龍門派出所進行搜查、勘驗,在其值班室內搜出藏野驢屍1具、藏原羚屍2個,隼屍1個。該縣召開常委會議決定,免去原龍門鄉派出所所長馬永明副科級領導幹部職務。

據資料顯示,藏野驢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2012年瀕危物种红色名錄和《華盛頓公約》CITESⅠ級保護動物,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藏原羚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 2012年瀕危物种红色名錄,是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天峻縣森林公安局已經依法對涉嫌民警馬永明執行刑事拘留,目前羈押於烏蘭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