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查獲 漁船上241公斤海豚肉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花蓮港查獲 漁船上241公斤海豚肉

2015年06月11日
摘錄自2015年6月10日中央社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一艘蘇澳籍漁船「新海利66號」,船上載有6大袋遭肢解的海豚,及一袋鯊魚鰭,被花蓮港安檢所查獲,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漁業法送辦。

花蓮港安檢所副所長梁麥傑表示,海巡警艇在花蓮外海巡邏時,發覺這艘「新海利66號」漁船形蹤可疑,因此,當漁船進港後,安檢人員特別上船搜查,在船艙內發現鋪有薄冰的6大袋遭肢解的海豚肉,這是8年來首次查獲海豚肉,總重241公斤。

花蓮縣農業處獲報也到現場以試紙檢驗,確定為保育類魚肉。農業處保育與林政科技士陳敬儒表示,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漁民切勿以身試法違法捕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