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25日
摘錄自2015年6月24日自由時報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鼓勵民眾維護水源生態,農業局2014年開始編列檢舉獎金,民眾如果發現違反封溪護漁作為,可以檢具照片或影片佐證,向公所、警察局或農業局檢舉,檢舉成立每件發給2000元,2014年發出1件,2015年繼續編列預算。
農業局林務科長黃嘉文說,改制前一段時間,多數鄉鎮公所取消檢舉獎金,每年違規垂釣捕採水產動植物裁罰都超過60件,2011年後逐年減少,2011年裁罰39件、2012年38件,2013年降到14件,2014年共17件,罰款都從3萬元起跳。
黃嘉文說,實施封溪護漁成效不錯,許多原生魚種都回來,包括溪哥、石斑、苦花、馬口魚等等。平溪區長陳聖聰說,2011年公所曾委託生態協會進行復育成效調查,發現幼魚及蝦類數量遽增,魚種資源及歧異度指數更豐富,消失許久的脂鮠(三角姑)、蟹類(如紅腳蟹)現蹤,還有白腹遊蛇及紅斑蛇也出現。